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冠疫苗接种点
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禁忌
1.对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包括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有惊厥、癫痫、格林巴利综合征、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脑病或精神病史或家族史。
4.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或既往接种过本疫苗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
5.妊娠期妇女。
6.患有其他疾病经医生评估后不宜接种的人群。
7.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二)接种要求
1.接种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清淡饮食,注意休息,预防感冒等疾病。
2.接种时:接种当天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佩戴口罩。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接种前详细阅读签署新冠疫苗知情同意书。
建议与其它疫苗分开接种,与其它疫苗接种间隔至少14天。如有狂犬病暴露者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应优先接种狂犬病疫苗。
3.接种后: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保持接种部位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
(三)接种后注意事项
1.接种后一周内应避免进食辛辣刺激食物及海鲜类食物,避免饮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清淡饮食、多喝水,适当休息。接种后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过敏原,避免剧烈运动。
2.根据前期临床试验和紧急使用的相关信息,新冠病毒疫苗常见的不良反应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主要为接种部位轻微的红肿、硬结、疼痛等,也可能会出现一过性的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出现其它罕见和极罕见不良反应,请及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告知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