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并行推进实体卡和电子卡发行工作,让持卡人更便捷享受电子社保卡服务,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工作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21〕20号)要求,汕尾市将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同步申领对象
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办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人员。
二、同步方式
批量同步方式:2021年1月1日至10月27日期间申领第三代实体社保卡持卡人,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将在2021年10月28日自动签发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和社保卡服务银行手机银行APP(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
实时同步方式:2021年10月28日起,针对申领、补换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持卡人,在社保卡制卡完成后,将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和社保卡服务银行手机银行APP(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
三、温馨提示
2021年1月1日之前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您也可以通过汕尾人社APP、汕尾人社小程序等任一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主动申领和使用电子社保卡。
持卡人可登录以上APP或小程序查询本人电子社保卡,并可使用电子社保卡“查社保、找工作、领取职业培训券、申领失业保险”等相关功能。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