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车辆号牌遗失需及时补办,规范安装后,车辆方可上道路行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由交警部门依法罚款200元,记12分。
车牌补办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号牌(换牌或遗失一块机动车号牌的需提供);
3、代理人员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代理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