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桂林市婚生婴儿申报户口指南
线上办理方式:点击此处办理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大厅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时限:网上审核2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表格:无
收费金额:0元
办理时间: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等户籍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
婚后所生婴儿(含超生子女)申报出生落户登记,持落户申请、婴儿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当地政务大厅办理。婴儿父母民族成份不一致的需父母双方到辖区派出所填写《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准备材料:
1、*落户申请、婴儿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2、*落户申请、婴儿父母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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