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其他县(市、区)可另行确定具体申报时间,原则上在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二、申报对象
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在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项目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先缴后补”方式执行,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补贴标准为3600元/年·人给予补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为300元/月·人)。其他县(市、区)可根据就业资金总量确定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600元/年·人。
四、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该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于女性就业困难人员,2003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按55岁计算;200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按50岁计算。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报程序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主要采取线上申报进行;其他县(市、区)使用数字人社系统和线下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及流程由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线上申报:秀峰、象山、叠彩、七星、雁山等五城区灵活就业人员主要采取线上申报进行,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网上登录桂林人才网:点击此处进入
按指令完善信息进行申报,申报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如:张三在A社区住,户口在B社区,灵活就业所在地为C社区,则张三可自行选择在A、B、C三个社区之一进行申报。经社区核实、城区核查、市级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申报人员银行卡账户(市属五城区申领补贴银行卡限是桂林银行、邮储银行、漓江农合行、建行四家银行中任何一家的账户)。
线下申报:
社保补贴应当由灵活就业人员向社保缴费所在地进行申报(市属五城区可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其他县区申报流程具体以县区通知为准),同一县(市、区)内申报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如:张三在A社区住,户口在B社区,灵活就业所在地为C社区,则张三可自行选择在A、B、C三个社区之一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申报人员银行卡账户。
线下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毕业证(核实原件)、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进行实名登记、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备查)、本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凭证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灵活就业证明或承诺书)。
提示事项:
申报人员应对自己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享受资格。对违反规定进行审核、支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的,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应当由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所在地发放。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个人缴费年限不足而延迟退休的人员,不再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