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工养老保险延长缴费办理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第一条:
(1)非省内户籍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
(2)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
(3)在省内某市(县、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延长缴费地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所在地;
(4)在省内各市(县、区)缴费年限均未满10年但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延长缴费地为省内最后一个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所在地。
第二条:
(1)省内户籍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
(2)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地一致的,延长缴费地为户籍地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且在其他非户籍地缴费均不满10年的,延长缴费地为户籍地;
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但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或户籍地延长缴费。
二、办理材料:
1、其他证明材料(高级工程师等各类证件、女管理岗位证明材料、公安派出所户籍底册、待遇领取地确认为本省的相关材料等)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申请表
3、中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风险告知书
5、个人档案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六楼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窗口B07-10
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六、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六、咨询方式:0512-69820445;0512-69820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