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省内户籍人员落户流程
原户籍地为江苏省的准入人员持短信通知及落户材料,根据信息提示直接前往落户地所属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短信通知发送时间
电子准入卡短信将在9月25日前分批推送到申请人预留给积分受理窗口的手机号码上。
如申请人近期手机号码发生变化的,请在公示期结束前至积分受理窗口变更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办理落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将对证明材料进行复核,按照规定,如发现房屋产权变更、租赁状况变化、申请人死亡等情形,不再符合落户条件的,取消其积分落户资格。如发现婚姻关系或家庭成员关系发生变化的,不再符合随迁条件的,取消随迁人员随迁资格。此外,若申请人放弃在苏落户,则所有随迁家属均不能落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