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取得房产证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4月19日前已取得住宅类房产证的,按《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指标内容及计分方法》计分。
4月19日前尚未取得住宅类房产证的,如在5月31日之前取得住宅类房产证,可以纳入积分,共40分。
5月31日至6月6日,各区镇积分入学办理窗口受理住宅类房产证的积分登记及学区变更。
新市民子女申报积分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答: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
(1)2021年4月19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2020年4月19日前)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20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