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具有太仓常住户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含集体户口)。
(2)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市,经审核批准同意在本市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注:年满16周岁(200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学校不再接受其初中入学申请。
报名材料:
①本市户籍学生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宅基地证等)原件、
户口簿原件、
小学毕业证书、
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素质发展报告书等材料
②非太仓籍学生
非太仓籍学生申请就读本市公办初中,需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则取消其在本区域的入学资格)。
主要材料包括:
(1)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原籍户口簿原件(含有子女的身份证号码)。
(2)在太仓满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居(租)住证明,包括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卡)原件、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一方连续1年以上(含1年)且缴费至今的太仓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与纳税证明;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需提供从事1年以上(含1年)的就业证明。
(5)小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
(6)小学提供幼儿素质发展汇报单(或幼儿接受过学前教育的其他证明材料);初中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或六年级成绩单)。
报名流程:
新生报名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现场审核验证”的办法。
太仓籍学生申请入学的具体方法如下:
1.凡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太仓市学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
2.学校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发送现场验证通知。
3.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学校现场审核验证。
4.初中验证通过后留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5.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非太仓籍学生申请入学的具体方法如下: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和社保1年以上(含1年)的。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可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视学位空余情况有序招生,无法进入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协调。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仓无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有社保1年以上(含1年)的。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可以到各区镇学校和城区公办定点吸纳学校提出就读申请。
城区公办定点吸纳学校为:高新区二小、城厢四小、南郊小学、陆渡小学、高新区中学、良辅中学、陆渡中学、双凤中学。各区镇学校和城区公办定点吸纳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依据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序安排入学。
初中如入学申请数大于公办初中学额许可数,学校可以按学生父母一方在太仓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否接受我市小学教育等情况有序做好吸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