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
★ 适用对象:
2021年2月期间为我区重点企业有组织开展劳动力输送,每批次输送非苏州大市户籍人员在50人以上,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补贴标准:
1.按人数给予机构每人500元的送工补助。
2.按人数给予机构交通补助,省内市外员工每人100元,省外员工每人300元。
每家机构两项补助合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发放流程:
1.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应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次月向区人社局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申请表》(附表3);
(2)《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花名册》(附表4)及电子文档;
(3)《实际用工单位接收外来员工确认单》(附件5);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输送的相关凭证(如包车租赁凭证、协议、乘坐人员名单等)。
2.审核区人社局对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生成《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花名册》和《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汇总表》。3.公示
区人社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享受人数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发放
区人社局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发放至机构银行帐户。
相关附件
1.苏州高新区重点企业春节留区补贴申报表
2.苏州高新区重点企业春节留区补贴花名册
3.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申报表
4.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工和交通补助花名册
5.实际用工单位接收外来员工确认单
6.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赴外补助备案表
本文件由苏州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6808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