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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入学信息采集重要提醒 苏州教育入学信息采集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6 15:37:17
The Beginning

  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进行信息采集

  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确保符合规定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位。

  信息采集是义务教育入学的基础性工作,主要目的是按照家长上报的户籍及房产信息,初步匹配地段学校,以此来明确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所属的公办学校学位。因此,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进行信息采集。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具体安排

  6月9号,我市发布《2020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根据文件要求,入学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及材料审核

  1.信息采集(6月15日-22日)。

  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进行信息采集,以便确认享有的公办学位。

  2.现场审核(小学6月26日-27日,初中7月4日-5日)。

  根据提供的材料,到初步匹配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判定是否享有公办学校学位。

  第二阶段: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摇号录取

  1.网上报名(7月6日-18日)。根据民办学校分类计划和报名条件,家长填报相应的计划。

  2.材料审核(7月6日-18日)。根据民办学校工作安排,报名学生在指定时间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

  3.电脑随机派位(7月20号)。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4.录取。选报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结果。

  第三阶段:完成公办学校统筹、积分入学等工作。

  7月22日-31日,符合公办入学条件、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同时积分入学等工作。

  第四阶段: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15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确认录取的各类学生,各小学、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

  网上平台信息采集、报名等操作办法

  1.网上平台信息采集如何选择填报区域?

  选择填报区域的依据为:

  (1)以法定监护人在苏的合法固定住所的所属地选区域;

  (2)在苏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苏有户籍,以户籍所在地选区域;

  (3)在苏无合法固定住所并在苏无户籍,以实际居住地选区域。

  特殊情况:如有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的所属地选区域。

  2.在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吗?

  在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进行信息采集,其中想要在市区入读公办学校的,必须参加积分管理申请入学。信息采集后,如果符合民办报名条件,可以通过平台选报民办学校(不含外来工子弟学校)。

  3.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吗?

  所有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包括报名校内计划等类别的学生),都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想要报名A区的民办学校,但是合法固定住所、户籍或居住地在B区,则需要进入A区民办学校的报名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后,才能报名A区的民办学校。其中,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在民办学校招生时,作为同一招生片区。

  信息采集后,7月6日-18日可以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由民办学校现场审核学生材料。

  4.信息采集中材料审核学校应该选择哪个学校?去哪个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审核学校请选择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材料审核学校请咨询户籍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

  信息采集后,小学于6月26日-27日、初中于7月4日-5日,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的公办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公办学位。

  5.信息采集确认地段公办学校后,是否影响后面民办学校报名?

  信息采集经过审核确认地段公办学校学位不影响后面的民办学校报名。

  想要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学生,于7月6日-18日网上确认地段生认定结果后,可以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由民办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流程图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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