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星海医院疫情防控最新公告
近期南京等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及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我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门急诊入口管理
(一)为避免人群聚集,医院门诊实行预约制,分时段实名就诊(急诊除外),预约方式:
1、微信公众号预约:关注公众号“苏州卫生12320”预约挂号
2、电话预约:(1)12320 (2) 0512---62513651(08:00----16:30)
3、手机APP“健康园区”预约
4、现场预约: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现场必要的帮助,协助其进行正常诊疗。
5、复诊患者诊间预约
排队落实“一米线”,候诊时,间隔就座。就诊过程中,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无呼气阀的口罩。
(二)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主动至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全程规范佩戴无呼吸阀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①健康码为“黄”“红”码的人员;
②近28天内有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③近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④21天内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涉区市人员、入境人员、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
⑤14天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
⑥具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十大症状之一的患者。
⑦特殊从业人员:如高风险暴露(包括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新冠核酸检验等)的医务人员、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和检测的工作人员、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含外包装)监管和从业人员、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接驳转运工作人员、医用垃圾处理转运人员、“快捷通道”工作人员等,均需要向预检分诊的医护人员如实汇报。
请以上人员主动到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您已经进入我院,请一定如实告知我们预检分诊处的医护人员,并听从我院医护人员的引导和安排!
(三)配合我院工作人员进行预检分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的通知(苏防救治〔2021〕17号)》要求,所有来院人员须在门诊预检入口处向医院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件、预约短信凭证、当日健康码(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接受包括流行病学史询问在内的预检分诊,填写《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操作表》并签字承诺。身份信息、通讯信息正确,流行病学史真实,如实签署门急诊患者及陪同陪护人员法律责任告知书。如果隐瞒或提供虚假疫情信息的,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四)门急诊服务:
1、目前停诊科室: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妇产科门诊、康复科门诊(需待医院改扩建完成后才能恢复开诊)。
2、外科、骨科、内科、儿科、口腔科、皮肤科、正常开诊
3、眼科、五官科周一到周六开诊,周日停诊。中医科、针灸理疗科、胃镜、肠镜检查周一到周五开诊,周六周日停诊。
4、急诊内科、急诊外科每天接诊,但工作时间为: 08:00—20:00。
5、从即日起,我院输液室不再接受有新冠肺炎十大相关症状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外来输液,请患者朋友在原就诊单位完成输液治疗,希望您能理解并配合!
二、住院管理
(一)根据省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新入院患者和陪护,入院前必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持有苏康码“绿码”,提供行动轨迹,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入院后前三天还需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之后每周查三次。
(二)病区管理
1、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因病情确需陪护的,严格落实一患一陪护,禁止随意更换陪护、轮流陪护。陪护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苏康码绿码、行程轨迹、流行病学史无异常、体温正常,取得病区陪客证后方能陪护。在院期间禁止擅自离院,患者及陪护除检查检验治疗等相关事由,不得随意离开病区。患者及陪护人员须遵守医院病区管理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串病房等。陪护人员具有以下任何一条者不得陪护:
①不能出具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②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
③28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④28天内周围有聚集性发病;
⑤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可疑不适症状者。
⑥苏康码、“动态行程卡”非绿码者(实时查验,非截图)。
2、为了保障住院患者身体健康,减少感染的可能性,患者在院期间谢绝探视,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多媒体方式进行交流访视。如因患者危重或突发病情变化,家属需进入病区探视时,应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患者及家属带来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疫情防控规范。我院恢复正常探视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三、核酸检测
为贯彻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工作要求,执行以下制度:
住院的患者、陪护人员在住院前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48小时内有效)。入院后连续三天核酸检测,之后每周查三次。
拟行门急诊手术/高风险诊疗操作的患者均应先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48小时内有效)。
★温馨提示:目前我院核酸采样只针对本院住院患者及陪护、在我院接受门急诊 /高风险诊疗操作的患者和本院职工,不对外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
核酸检测相关费用将根据苏州市医保局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若有不理解事宜及其他事宜可向医院门诊办或一站式服务台咨询,咨询电话:0512-62514709、0512-62513651。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您及时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赢得疫情防控全面胜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彻底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星海医院防控办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