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查表
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
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
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二、登记方式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三、入户时间
普查摸底时间:10月11日—31日
普查登记复查时间:11月1日—12月10日
四、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持证上岗
昆山市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
为全面掌握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科学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对象: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指海关关境,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常住人口、港澳台侨人员还是外国人,以及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包括驻外使领馆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外派劳务人员等,原则上都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已经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以及来华出差、旅游等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不属于人口普查对象。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普查对象按现住地原则接受登记调查。
二、普查方式:2020年9月~10月,开展基本情况入户摸底工作;11月~12月,将再次入户进行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和对登记资料核对复查。调查期间,普查员将佩戴工作证入户,以电子采集、纸质表、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信息登记,请广大群众予以支持配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请调查对象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学历证、不动产证、护照、居住证等相关证件,确保您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对登记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将登记信息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请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和配合人口普查工作,并欢迎对人口普查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所在地区咨询电话:
市人普办咨询电话:57321622、57320073、57323357
市人普办举报电话:57369381
昆山开发区人普办:50197846、50197847、50197740、50197651
昆山高新区人普办:57570952、57995641、55175920、55110793、50317265、55180899、55173696、57560276
花桥经济开发区人普办:57691671、57609116、50170868
张浦镇人普办:57440019、57440016
周市镇人普办:55195070、50311963、57628122
陆家镇人普办:57672910、57878789
巴城镇人普办:57653215、57653927、57658252、50127087
千灯镇人普办:57473990、50162676、36909369
淀山湖镇人普办:57492127、57492127、57486679
周庄镇人普办:57219733、57205236
锦溪镇人普办:57220051、50306120
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人普办:36696269、50153950
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人普办:57992032、57992051、57992031
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人普办:57380592、57388095、57382082、57385922、
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人普办:55137810、55137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