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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生活垃圾收运规范(苏州市垃圾处理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7 00:17:40
The Beginning

  

  收集指生活垃圾从分类投放点至居民区、收行政村、单位、公共场所等区域的指定归集点及从归集点至区域暂存点或转运站的转运过程

  

  运输指生活垃圾从区域暂存点或转运站至各类垃圾处置终端的转运过程

  

  收集要求

  1.收集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标明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分类种类。

  2.收集车辆应根据垃圾收运模式、垃圾产生量、收运距离等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种类及数量。

  3.收集单位应为工作人员配备对应颜色、标识的工作服,并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THE END

TAG:垃圾  转运站  区域  生活垃圾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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