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苏州新生儿医保的报销比例是什么样的呢?
门诊待遇
在校(园)学生、少年儿童,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B级定点零售药店就医配药,统一按65%的比例结付。
住院待遇:
1.学生和少年儿童,当年度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不分医院级别,统一为500元。当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25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均为100元。
2.学生和少年儿童,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计算起付标准后,其余部分根据其本人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情况直接进入相应结付段:累计在4万元以内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75%;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0%;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5%;20万元至35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90%。
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或患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儿童苯丙酮尿症,可在按规定办妥门诊特定项目诊断认定和登记确认手续后,享受相应门诊特定项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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