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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经济开发区关于实施高端人才宜居工程的意见(试行)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7 21:27:42
The Beginning

  《关于实施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宜居工程的意见(试行)》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各园区,太湖新城集团: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新时代人才工作相关要求,打造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集聚区”最优营商环境、一流创业生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0>的通知》(锡委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实施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宜居工程。

  一、适用对象

  引进到无锡经济开发区,且在岗在职的高端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相应的高端人才宜居工程政策。

  (一)根据“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A、B、C、D类人才,且在认定期内的;以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认定的其他紧缺型高端人才。

  (二)在无锡市范围内(不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包括本人所有及与他人共有),且在本市五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信息的。

  在市级人才分类认定有效期内,人才可以不受无锡市住房限购条件的限制,在无锡经济开发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有二胎及以上的可放宽至二套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优先申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支持政策

  (一)优惠租赁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可优惠租赁区内人才公寓或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具体按照《无锡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和无锡市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二)优惠购买人才安居房。符合条件的A、B、C类人才可优惠购买区内定期集中推出的人才安居房,具体按照《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购买人才安居房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条款执行。

  (三)给予购买普通商品房补贴。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购买区内普通商品房可申请专项补贴,具体按照《〈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划〉无锡经开区行动纲领》和无锡市有关规定条款执行,可按以下标准申请执行专项补助(申请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1.A类人才享受200万至800万补贴额度,其中A1类人才最高享受800万元、A2类人才最高享受500万元、A3类人才最高享受300万元;B类人才享受60万至150万补贴额度,其中B1类人才150万元、B2类人才100万元、B3类人才60万元;C类人才享受40万至50万补贴额度,其中C1类人才50万元、C2类人才40万元;D类人才按照“太湖人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锡引”工程相关购房补贴政策执行。

  2.购房补贴额度在50万元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款;50万元至100万元的,分2年按照5:5比例发放购房补助款;100万元以上的,分3年按照4:3:3比例发放购房补助款。

  三、相关要求

  (一)享受人才宜居工程政策的人才,须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协议,符合以上多项市、区政策条件的高端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

  (二)人才所购得的安居房、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原则上五年以内不得上市交易。连续工作未满五年离开无锡经济开发区的,应等价退还人才安居房或购房补助。擅自转租、转借、违规交易的,由房屋管理单位收回房屋,并取消其享受人才宜居工程政策资格。

  (三)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宜居工程政策待遇的个人和单位,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黑榜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意见由无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党政办商人才办承担,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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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4月14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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