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培训补贴项目
本办法的培训补贴项目是指围绕年度发布的“无锡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以下简称“培训指导目录”)和“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以下简称“紧缺工种目录”)开展的高技能人才社会化培训(含紧缺职业工种和一般职业工种,下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大学生高技能人才培训。对参加上述培训项目经考核鉴定合格,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下同)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补助)。
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组织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项目,补贴等级可扩大至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
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培训项目,不受上述两个目录的限制。
高技能人才社会化培训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以及其他未就业劳动者,参加由本市各类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高技能人才社会化培训项目,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其中,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需在锡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含建筑企业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下同),申领补贴时具有6个月以上(含)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因省系统切换上线,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预计恢复办理时间为5月1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届时可登录江苏省网上服务大厅申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