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领军人才卫生健康类申报条件要求和支持标准
一、 基本条件
参评人选一般应为梁溪区区属(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近一年内引进的卫生健康类人才。
二、分类条件
(一)卫生健康类中青年拔尖人才
一般应为近一年内引进,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近五年来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2.市级及以上重点学(专)科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或市级及以上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
3.担任市级及以上医学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含候任)。
(二)高素质基层实用型医生
一般应为近一年内引进,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线岗位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近五年来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获得市级及以上卫生条线工作表彰,或在市级及以上卫生技能竞赛中获得奖项;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卫生科研项目,或在市级及以上各类卫生学会(协会)中担任专业委员及以上职务。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卫生专业相关论文。
(三)国内外卫生领域知名专家学者
一般应为近一年内柔性引进的院士、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省级及以上名(中)医、省部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
三、支持政策
1.对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全职引进的地市级以上、具有较高专业技能、在相关领域内取得突出成就的卫生健康类中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的补贴(分5年拨付)。
2.对全职引进的高素质基层实用型医生,给予每人 5 万元的补贴(分 5 年拨付)。
3.鼓励柔性引进国内外卫生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在我区设立工作室或担任特聘顾问等,给予一定扶持资金。
四、 申报所需资料清单
序号 | 名 称 |
基本材料 | |
1 | 2021年度梁溪区卫生健康人才申报表 |
2 | 身份证或护照 |
3 | 学历学位证书 |
4 | 职称和资质证明 |
5 | 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进编证明、岗位聘用材料或其他柔性引进证明材料 |
分类材料 | |
(一)卫生健康类中青年拔尖人才 | |
6 |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证明材料 |
7 | 市级及以上重点学(专)科负责人或主要成员,或市级及以上医学或公共卫生领域重点人才证明材料 |
8 | 担任市级及以上医学会、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护理学会、预防医学会等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职务(含候任)的证明材料 |
(二)高素质基层实用型医生 | |
9 | 获得市级及以上卫生条线工作表彰,或在市级及以上卫生技能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证书或文件 |
10 |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卫生科研项目,或在市级及以上各类卫生学会(协会)中担任专业委员及以上职务的证明材料 |
11 |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卫生专业相关论文材料 |
(三)国内外卫生领域知名专家学者 | |
12 | 证明其学术地位、业务水平的各类国内外卫生领域内的荣誉、称号、奖项等材料 |
(四)其他 | |
13 | 经梁溪区卫健委认定的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