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无锡共有产权房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2020年8月22日起施行。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无锡市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督查考核的要求,以及目前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实际情况,为保证住房保障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实现两种保障方式的顺利衔接,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和广大住房保障家庭的权益,《暂行办法》规定,从文件发布之日即2020年8月22日起施行,并明确《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锡政发〔2008〕84号)《无锡市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试行办法》(锡政办发〔2008〕84号)同步废止,无锡市市区范围内停止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
相关阅读:
无锡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审核程序
《暂行办法》规定,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审核程序,是“三级审核、两级公示”。
1、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3、通过初审后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复审
4、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联合审查
5、审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整个审批程序基本与各类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流程保持了一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