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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宜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宜兴市就业补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8 19:19:20
The Beginning

  2021宜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详情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7年5月1日至2019年2月18日期间,在宜首次创业并登记注册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2、2019年2月19日(含)起,在宜首次创业并登记注册的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

  (二)申报条件

  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

  (三)补贴标准

  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吸纳和企业社保补贴吸纳的对象不得重复)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请于申报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申报:

  1、《宜兴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审核表》;(点此下载

  2、《宜兴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点此下载

  3、创业实体登记注册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创业者身份证;

  6、创业实体吸纳人员劳动合同;

  7、创业者如属下列对象另需:

  (1)在校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2)科研人员提供副高以上职称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件或相关证明。

  注:申请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

THE END

TAG:人员  在校生  宜兴市  创业者  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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