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公布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4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批准。
军用、警用、搜救、导盲等工作犬和动物园、科研机构、专业表演团体等饲养的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任何个人和单位对于违法养犬行为,可以通过110、12345、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进行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和投诉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投诉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