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南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企业职工: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合伙组织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2.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
3.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和个人。
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他市民:
1.具有本市户籍。
2.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3.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以上人群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拓展】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
1.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既可按年缴费,缴费年限应不低于距领取年龄年限,也可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2.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最低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待遇由的组成部分
养老金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参保人到达领取年龄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规定计发月数(目前为139)。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个人缴纳保险费、政府代缴保险费(仅限缴费困难群体)、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以及产生的利息。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政府给予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养老补贴。目前,本市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40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当地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