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零自付”,不因费用而延诊
疫情发生后,市医保局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与相关定点收治医院联系,详细了解发热门诊筛查、确诊病例救治、医保基金预付、防疫物资供应等情况,及时研究制定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保障政策。
以保障救治为前提,市医保局在市疫情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第一时间调整相关医保政策,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以最新版为准)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原则上全部按照甲类目录管理。个人负担部分也由就医所在地财政全额兜底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免除其后顾之忧。
疫情发生在春节期间,人口流动大。针对在市外参加医保的患者费用问题,市医保局也明确:“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未备案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的规定,对异地患者在通就医并确诊的病例、疑似患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先行垫付并做好记录,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结算。目前,共为10名异地参保职工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参保患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保他们及时获得救治。
给医院预付资金,减轻垫付压力
医院是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主战场。为让定点收治医院集中精力做好救治工作,切实缓解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医保部门已拨付医疗保障预付金9.7亿元,其中向全市8家定点收治医院预付医疗费用5.3亿元,向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院增加预付医疗费用4.4亿元。
我国医保的原则是以收定支,“以往每个医保年度开始时,我们医保部门会给医疗机构规定一个本年度医保报销的预算额度,原则上医疗机构本年度的医保费用支出不能超过这个额度。”市医保局副局长顾忠贤介绍说,但针对此次疫情的医保支出,是单列的预算,而且实现了提前预付。
据介绍,市医保局还明确专人,每天与市卫健委对接病例变化人数,把准最新数据,跟踪医保信息系统参保患者医疗费用动向,提醒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做好参保患者费用结算登记信息,资金拨付手续也进一步简化,做到及时测算、及时追加,切实做好医保经费保障。
医保服务升级,保障待遇享受
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刘某在泰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经查询,刘某2020职工医疗保险未能预缴成功,导致其2月份不能正常享受待遇。为不影响其正常就医,市医保中心积极与刘某家属取得联系,采取不见面方式,免除签订代扣协议程序,让家属汇款至资源中心统一账户进行代扣,及时恢复了其医保待遇。
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市医保局大力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如医保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查询,缴费基数申报、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都可以通过“南通医保”APP等网上途径办理,相关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等,也都在网上进行了公布。截至2月底,全市服务窗口线上经办14909件,线下办件7118件。
一些事项也可以延期办理。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参保并缴费的人员,可通过传真、信函、电话登记等形式承诺参保,在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办理补缴手续并缴费,不影响待遇享受;2019年度内发生的医药零星费用,报销期限延长到了今年年底。
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的门诊慢性病且按照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可以一次取3个月的药量;对于在定点养老院、护理院等照护服务机构的失能人员的照护补助,先行预付发放,后期再统一对账清算,以便机构更好开展疫情防控和照护服务,“我们考虑到了享受医保待遇的各类人群,希望都能得到应有的保障。”顾忠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