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民医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家属及市民朋友们: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强化医院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丰县人民医院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的规定。
一、所有来院的就诊患者、家属、陪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入口处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进入院区。
二、新入院住院患者和陪护,入院前必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持48小时内本市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入院,入院后前三天每天查一次,之后每周查三次。自通知之日起,已在院的住院病人前三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之后每周查三次。
三、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一律谢绝探视。提倡电话及微信视频、语音等方式进行慰问。住院期间,患者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医院。
四、提倡住院无陪护,如患者确需陪护,须由经治医师开具陪护医嘱,实行“一患一陪护”。固定陪护人员,住院期间不得更换陪护。陪护人员必须在入院前完成核酸检测,凭48小时内本市核酸阴性报告及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到病区护士站办理陪护腕带。
五、患者及陪护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执行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外出等相关防控措施。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离开医院,不得串访其他病房,减少不必要的走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及健康监测。
六、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有接种禁忌症除外),请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附近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七、请市民牢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如果出现以上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对丰县人民医院的信任和支持!为方便您就诊,医院将根据规定和工作情况实时发布就诊温馨提示,敬请关注!
丰县人民医院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