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新申报人员:
1、申报对象:
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职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
⑵、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⑶、来我县工作前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⑷、在我县首次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2、申报材料:
⑴、《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首次申报表》(附件1);
⑵、《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
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企业需加盖公章;
⑷、首次至申报时的社会保险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二、再次申报人员:
1、申报对象:已经享受租房补贴、未满资助年限且符合继续资助条件的人才
2、申报材料:《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再次申报表》(附件3)、租房补贴时间段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三、申报时间:截止为2022年3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