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目前,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正会同相关部门加紧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培训、信息系统联调联试,研究制定配套政策。
优待证发放工作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进程将通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补充内容: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后,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接收退役军人时,可依对象本人意愿完成申领。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
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