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 4号)和《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0) 223 号)文件精神,
经市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启动对扬州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20年度退休的企业职工进行集中登记工作(不含江都区,已登记的不再重复登记)。
➤登记时间:2021年4月6日至6月20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