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范围
我市受理范围扩大至25个省市
具体包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北京、山西、黑龙江、广东、海南、湖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
暂不受理范围
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吉林省延边州、长白县、前郭县少数民族文字证件
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半双语居民身份证
邮政专递和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申请
本人持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信息登记的,凭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原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地受理
通过审核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户籍地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不予受理情形
一是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
二是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是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四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以上四种情况,受理点民警将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收费标准
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收费标准统一降低为每证20元。
办理地点
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14-87031464
仪征市新城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仪征市新城镇
电话:0514-83646003
曲江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立新路9号
电话:0514-8790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