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全体市民和在仪朋友们:
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我市已全面放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含60岁以上,户籍不限)人群接种,无禁忌症人员均须接种。有禁忌症人员,禁忌接种证明由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开具。
二、7月19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敬老院、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宾馆(旅馆)、酒店、银行、旅游景点、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博物馆、KTV、网吧、健身房、大型连锁药店、餐饮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集中居住小区实行“二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接种信息实时上传至苏康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5日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症人员外)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种尽种”主体责任;对履行不到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对象。
四、所有参加重大活动相关人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接种者原则上不得参会或者参与会务工作。
五、假期返仪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应尽早接种。
六、鼓励全市各旅游景点、影剧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七、从2021年8月开始,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症人员除外)进行全员登记、重点筛查并告知预警。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症人员除外)成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医学集中隔离费、接驳转运费、食宿费以及可能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一律个人自理。
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全体市民和在仪朋友们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做到“应种尽种”,为构建群体免疫屏障贡献力量。
仪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