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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长期异地(扬州市外)居住参保人员如何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答:长期异地(扬州市外)居住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手续,经异地就医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联网结算的,相关政策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不能联网结算的,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申请“两病”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待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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