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才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园区、镇街提出申请。
各园区、镇街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填写汇总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工作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于规定时间报区人才办。
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领对象包括:
来泰创业或者全职创新的企业高层次人才
➤2015年1月1日-2018年11月8日之间来泰的,人才条件参照《<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办法(暂行)》(泰人才办〔2015〕1号)执行;➤2018年11月8日(含)-2021年6月30日之间来泰的,人才条件参照《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泰人才办〔2018〕22号)执行;
➤2021年7月1日以后来泰的,请次年申报。
★申领次数未满3次的人才可继续提交材料进行申领,已完成3次申领的,不可申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