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依法办理过离婚登记,且未办理过复婚;
2、泰州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泰州市;
3、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的,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
二、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携带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现役军人携带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
(3)《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 提交原离婚登记查档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商量好办证时间,到所在地的民政局结婚登记处进行补办
2、申请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完成补办流程;
3、婚姻登记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补领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离)婚证;不符合补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时限
1、证件、证明资料齐全、有效、符合补领登记条件的,当场登记发证。
2、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五、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
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523-89690560
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09号CMC大楼C1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泰州市海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523-86391105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33号
三、泰州市高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52386960235
地址:高港区社会管理中心一楼(东门)区政府东边
四、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523-88248580
地址:姜堰区南环西路1001号(科技大厦一楼)
五、兴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523-83151199
地址:兴化市九倾北路16号
六、靖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0523-85121682 0523-85121683
地址:靖江市江华街132号婚姻登记处
七、泰兴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23-87729388(结婚登记),0523-87729398(离婚登记)
地址:泰兴市文昌中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