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依法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和《泰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本辖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不动产登记范围如下
本次不动产登记范围为本辖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内容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不动产登记期限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从2021年11月开始,到2021年12月31日结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