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舟家具市场周边地块(供电新苑西北侧)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决定对海舟家具市场周边地块(供电新苑西北侧)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实施征收调查,现将房屋征收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舟家具市场周边地块(供电新苑西北侧)工程
二、调查范围
东至南官河,南至车站西巷路(供电局),西至江州路,北至扬州路(东进路),具体范围以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调查内容
(一)房屋的合法性;
(二)房屋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结构;
(三)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期限;
(四)房屋的附属物;
(五)土地权属四至、面积、用途以及取得方式;
(六)被征收人家庭情况;
(七)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
四、调查期限
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止。
五、调查要求
为确保房屋征收调查范围内调查资料的准确性,被征收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户口簿、房屋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积极配合房屋征收调查工作,认真核对调查内容并在《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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