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兑付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人才本人可至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购房券兑付。跨区购房的,由房企或人才本人到市人社部门申请兑付。
二、申请兑付材料:
1、购房券原件;
2、填写并本人签字《人才购房券兑付申请表(个人)》;
3、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现单位最新的为个人缴纳社保的明细表(社保中心大厅服务窗口);
5、加盖“人才购房优惠,合同已冻结”印章的购房合同(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办理)
或加盖“人才购房优惠,*年*月*日前不得上市交易”印章的不动产权证(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办理);
6、购房发票(提供首付款或全款发票);
7、所购房屋产权为本人与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所购房屋产权为本人与父母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承诺书(贷款买房目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人)
三、兑付流程:
1、申请:
房企申请兑付的,由人才填写《人才购房券兑付申请表(个人)》向房企提交,房企通过“购房券查询入口”验核真伪、抵扣“购房券”金额、履行购房合同备案冻结(也可由住建部门在审核时集中冻结)等手续,每季度末向人社部门提交《人才购房券兑付审核表(房企)》,人社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并提交人才办;
人才本人申请兑付的,由人才填写《人才购房券兑付申请表(个人)》提交人社部门,每季度末人社部门形成《人才购房券兑付审核表(个人兑付汇总)》,会同住建、国土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并提交人才办。
2、审核内容:
人社部门负责审核人才购房券相关信息,重点把握购房券是否有效、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地是否发生变化、购房券发放时间与购房时间是否矛盾、房屋所有权是否为人才本人(或本人与配偶、本人与父母)所有等信息。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须及时在“购房券发放信息库”中将人才购房券有效性标注为“已使用”,并将人才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国土部门备查。
3、公示及发放补贴
补贴人员名单由市人才办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补贴资金。人才在市属企业工作的,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人才在区属企业工作的,由市财政局将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拨付到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拨付到企业。最终由企业发放至相关人才。
四、兑付地点:人社局
泰州市直、区人社局地址及联系方式:
1、泰州市人社局
服务热线:0523-86606504
办公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洪泽湖路66号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2、高港区人社局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为民路与府西路交叉路口西南侧(港都花园北侧)
联系电话:0523-86966105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3、靖江市人社局
地址:泰州市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联系电话:0523-84916129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4、海陵区人社局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628号
联系电话:0523-12333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5、泰兴市人社局:
地址:泰州市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
联系电话:0523-87729558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6、姜堰区人社局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
联系电话:0523-88205156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7、兴化市人社局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楚水路43号
联系电话:0523-83242017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