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再次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并修改说明(见附件)。调整后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医疗机构(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按要求,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三、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
四、医保支付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本通知从2021年11月25日零时起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2日
调整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如下▾▾▾
2020年以来,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江苏省医保局根据检测成本的变化,及时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先后4次降价(由240元/次降至40元/次),同时明确混合检测价格政策,减少大范围、多轮次核酸检测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和社会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