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泰州市2021年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及对象范围: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2、2021年5月20日之前(含20日)已经在部平台申领的,按照泰人社发【2020】121号和泰人社发【2020】285号文件执行,保障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人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