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泰州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于2021年9月21日8时起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老平台切换涉及的单位
各市(区)医保部门,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和定点照护机构等。
二、停机切换时间
1.自2021年9月14日18时至9月21日8时,暂停全市医保部门所有业务办理,停止使用现有“金保工程”系统医保核心业务功能。
2.自2021年9月18日18时至9月21日8时,暂停全市两定机构医保刷卡业务。
三、暂停业务范围
1.暂停全市医保部门参保登记、参保缴费、异地就医(转诊)备案、门特门慢特药备案、生育备案、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领取、医药费零星报销、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等业务。
2.暂停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江苏政务服务APP医保查询、江苏医保云、泰州通APP医保查询、泰州医保网上办事大厅、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系统医保业务、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APP、泰州健康APP医保业务等医保服务。3.暂停两定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四、停机切换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按照“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在两定机构就医购药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的原则,停机切换期间,医保部门和两定机构可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待新平台上线完成后再进行处理。医保部门、两定机构要耐心向参保人员做好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一)关于门诊就诊、药店购药业务
2021年9月18日18时至2021年9月21日8时,参保人员门诊就诊、药店购药需全额现金支付医疗费用,待新平台启用后,可持原始票据回两定机构退费后在新平台中重新结算,退费重结需于本年度内完成。建议慢特病参保患者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提前一次性开具足量慢特病药品,尽量减少退费重结或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
(二)关于本地住院(含外地参保人员在泰州就医)费用结算业务
1.2021年9月18日18时前,本地各定点医疗机构需将所有在院病人转为自费登记,待新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建议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2021年9月18日18时至2021年9月21日8时,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可先办理出院手续,暂不做医保结算,待新平台启用后,回原就医医疗机构重新登记办理医保结算。新住院的参保人员,先自费登记入院,待新平台启用后,再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
(三)关于异地就医、转外就医业务
1.2021年9月18日18时前,泰州市参保人员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就医,符合出院标准的,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如不符合出院标准,需要继续就医的,也应办理出院结算(人不出院),再自费登记入院,待新平台启用后,再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如因特殊原因,患者可先行垫付现金,待新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2.2021年9月14日18时至2021年9月21日8时,因系统无法办理异地或转外就医手续,参保人员需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入院就医的,需先行垫付现金结账,待新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2021年9月14日18时前已经在系统内办理过异地和转外手续的参保人员,无法在外地联网定点医院办理医保入院手续的,先自费登记入院,待新平台启用后,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等业务。有门诊慢特病就诊需求的,需先行垫付现金,待新平台启用后,携带相关材料赴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报销。
(四)关于医保缴费业务
2021年9月14日18时至2021年9月21日8时,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原渠道正常缴费,但在2021年9月21日8时后方可到账。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因平台切换上线而受影响。
五、恢复上线时间
1.自2021年9月21日(星期二)8时起,正式启用新平台,医保部门恢复各项业务办理,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申请异地备案、江苏医保云、泰州医保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一体机系统医保服务和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APP恢复正常使用。两定机构恢复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2.泰州通APP医保查询、江苏政务服务APP医保查询和泰州健康APP医保业务等恢复使用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参保人员可电话咨询泰州市医保部门。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