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社保补贴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登记失业的优抚对象家庭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农村零转移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下同)。
▶企业(单位)招用或政府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失业登记”,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
(1)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
(2)就业困难的女40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人员(4050人员);
(3)享受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6)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7)城乡毕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农村退役士兵、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9)现役军人农村籍家属;
(10)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和撤组建居的农民。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和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人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