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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2021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计分标准(最新)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02: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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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区2021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计分标准(最新)

  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基本分、个人素质、工作情况和居住状况等四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专利创新、表彰奖励、慈善公益、纳税贡献、参政议政、流动党员、文明经营、数字电视、青年北仑和积分学习和预留加分项等十二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个人征信、不文明行为、违反计划生育和违法犯罪等四项内容。计分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基础分(300分)

  (一)基本分(50分)=居住年限(40分)+年龄(5分)+登记管理(5分)

  1.居住年限40分得分标准:在北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每满1月为0.2分。居住满3年(含3年)以上,另加5分;居住满5年(含5年)以上,另加8分;居住满7年(含7年)以上,另加10分;居住满10年(含10年)以上,另加16分;最高分限为40分。(责任单位:北仑公安分局)

  2.年龄5分得分标准: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人员为5分。(责任单位:北仑公安分局)

  3.登记管理5分得分标准: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主动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为5分。(责任单位:北仑公安分局)

  (二)个人素质(120分)=文化程度(40分)+专业职业资格(30分)+特殊行业资格(50分)

  1.文化程度(40分)得分标准:大专为10分;本科为20分;硕士研究生30分,博士及以上为4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专业职业资格(30分)得分标准:职业资格五级10分;技术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四级15分;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三级20分;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二级25分;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职业资格一级30分。以上得分按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特殊行业资格(50分)得分标准:取得浙江省内核发的特种作业(电工、焊工、高处作业)操作证10分;取得浙江省内核发的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械<司操、指挥>、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证20分;取得A2机动车驾驶证10分,A1机动车驾驶证20分。以上三个项目,可累加计分,最高不超过50分。(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仑公安分局)

  (三)工作情况(70分)=社会保险(40分)+住房公积金(30分)

  1.社会保险(40分)得分标准:在北仑区有活跃帐户且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月为0.2分。缴纳满3年(含3年)以上,另加5分;缴纳满5年(含5年)以上,另加8分;缴纳满7年(含7年)以上,另加10分;缴纳满10年(含10年)以上,另加16分;最高分限为40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住房公积金(30分)得分标准:在北仑区有活跃帐户且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下,得5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至11个月,得10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至23个月,得20分;当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得30分。(责任单位: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四)居住状况(60分)

  1.租住房屋(40分)得分标准:租住企业集体宿舍的为20分;租住在政府公租房的为30分;租住房屋已办理有效的《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证明》40分。(责任单位:北仑公安分局,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房产情况(60分)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子女在北仑区拥有非住宅(不含小产权房)的为40分;本人、配偶或子女在北仑区拥有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住宅为40分;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的住宅为50分;建筑总面积达到90平方米的住宅为60分。(责任单位:北仑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可视为房产情况进行计分。每套房产限成功申请一次积分落户及一对夫妇申请积分入学,如属于共有房产,本人、配偶或子女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如申请落户的共有房产已有其他共有人落户,此房产不再接受积分落户申请。

  以上得分按最高得分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二、附加分

  (一)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

  加分标准: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的“龙腾”工程企业班组长加5分,中层管理层加10分,高层管理层加15分;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的区重点工程计划企业项目的企业中层管理层加5分,高层管理层加10分,具体实施办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制定。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的“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中层管理层加5分,高层管理层加10分,具体实施办法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其他落实企业服务外来务工人员主体责任的企业中层管理层加2.5分,高层管理层加5分,具体实施办法由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制定。以上加分不累计。(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专利创新

  1.发明专利加分标准:5年内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加5分;获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加10分;获发明专利,每项加30分。拥有多项专利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才给予计分:(1)专利审核时处于有效状态;(2)加分限于原始发明人和设计人,不含专利权人;(3)不同专利可累加计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科学技术(创新)奖加分标准:在北仑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区级奖励,每次加20分;获得市级奖励,每次加50分;获得省级奖励,每次加100分;获得国家级奖励,每次加200分。(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表彰奖励

  分标准:在北仑区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区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0分;获得区委、区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次加20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次加30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次加50分。但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才给予计分:(1)所获奖项需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表彰先进设立的奖项,不含企业及行业协会,不包括提名或工作考核奖励;(2)集体项目参照个人项目计分,集体项目不含单位(企业)获奖;(3)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计分;(4)不同奖项的可累加计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北仑公安分局)

  (四)慈善公益

   1.志愿(义工)服务加分标准:在北仑区注册并加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3年内为活跃账户(即每年最低活动时长为50小时),且累计参加服务满24小时后,每增加10小时加1分,最高分限为50分。(责任单位:团区委)

  2.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志愿服务加分标准: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自觉加入融合性社会组织,服从所在街道、村(社区)统一安排,参加志愿活动的,每增加10小时加1分,最高分限10分。(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流管中心)

  3.无偿捐献加分标准:本人或配偶在北仑区参加无偿献血(一次性献全血300毫升及以上或血小板1次及以上)加10分;5年内,每多献一次(一次性献全血300毫升及以上或血小板1次及以上)加3分, 最高分限为20分。本人或配偶在北仑登记并采样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加1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北仑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加50分;本人或配偶在北仑登记成为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加2分,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北仑成功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加100分。(责任单位:区献血办、区红十字会)

  4.社会组织骨干加分标准:在北仑区民政局登记且年检合格的,在组织担任会长、理事长、法人的加10分,担任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等职务的加5分。在各街道办事处备案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加6分,骨干的加3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纳税贡献

  1.个人所得税加分标准:3年内在北仑区累计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5000元加10分,此后每增加1000元加1分,最高分限为30分。(责任单位:北仑区<开发区>税务局)

  2.其他税费加分标准:3年内在北仑区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费及基金,每1万元加1分,最高分限为50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费以其在经营实体中的投资份额或股权比例计算。其他(地税)税费不包括5项社保。(责任单位:北仑区<开发区>税务局)

  (六)参政议政

  加分标准:在北仑区当选区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加50分;当选市级及以上的加100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七)流动人口党员

  加分标准: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到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的,加5分;在北仑区流动党员党组织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加20分,委员的加10分;在居住地社区大党委担任兼职委员的加15分;组织关系转移至北仑且党员档案齐全的,加5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八)文明经营

  加分标准:3年内被评选为五星级经营户,其法人代表或责任人加5分/年次,最高分限15分。(责任部门:区文明办)

  (九)数字电视

  加分标准:安装并正常使用北仑广电数字电视的加2分;按开户时间次年开始计算,每缴费一年加0.5分,最高加5分(须连续使用并且中途无报停或欠费记录)。(责任单位:区传媒中心)

  (十)青年北仑

  加分标准:成功申领并激活青年北仑卡的加5分。(责任单位: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十一)积分学习

  加分标准:下载“浙里办”APP,订阅 “e乡北仑”专栏并注册,通过其“积分学习”模块主动学习,按答题情况加分,最高加20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十二)预留积分项目

  今后根据具体情况,增设必要积分项。

  三、扣减分

  (一)个人征信

  扣分标准:5年内在有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视情节严重,最高扣20分。(责任单位:区发改和改革局)

  (二)不文明行为

  扣分标准: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因不遵守文明规范,出现的不文明行为,经劝阻未整改的,或不服从街道、社区(村)管理,每发现一起扣10分。(责任单位: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三)违反计划生育

  扣分标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每多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扣50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四)违法犯罪

  1.行政处罚扣分标准:5年内在北仑区被行政处罚的,每处罚1次扣15分;5年内被行政拘留的,每处罚1次扣50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北仑公安分局)

  2.刑事处罚扣分标准:5年内被依法追究一般刑事责任的,每处罚1次扣100分。(责任单位:北仑公安分局)

  3.其他扣分标准:5年内在北仑区被教育训诫,责令悔改的,每处罚1次扣20分。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积分总分清零。(责任单位:北仑公安分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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