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波在职人员研究生学费补贴申请条件+补贴范围
补贴条件
学费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企业实际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符合报考专业招生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与在甬企业(含部省属驻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宁波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缴费计算时间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连续12个月);
(三)所攻读的研究生专业应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岗位对口,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四)补贴对象应参加2021年12月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博士研究生须参加统考或者“申请-考核”),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培养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宁波市研究生享受学费补贴专业范围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结合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现确定以下学科及相近专业列入研究生学费补贴范围: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系统科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学、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林学、水产、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会计、金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