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
(一)为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近2年内全职新引进的非事业身份人员(不含国有企业、金融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同时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含高级技师,下同)及以上职称人员;
(三)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四)申请人(包括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奉化区内无住房(包括私房和承租公房),且所在企业无集体宿舍等;
(五)原则上每家企业最多可申请5套;
(六)对引进列入顶尖人才、国家或省重点人才计划专家、宁波“3315系列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凤麓英才”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市区两级“一事一议”引进的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宁波市级亿元以上重点资助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核心成员等特殊人才可优先申租;
(七)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人才,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申请材料:
凡符合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由本人填写《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在奉化区内租住房屋的相关合同、租金票据等,并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
3、在奉化实际工作年限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资发放清单、个税缴纳清单、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与用人单位续签5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5、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
6、优先购房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人才在奉化区内租赁住房时,按照学历或职称等情况给予相应货币补贴,补贴周期最长一般不超过36个月: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每月给予实际租房款总额40%,最高600元租房补贴;
(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才,每月给予实际租房款总额60%,最高1000元租房补贴;
(三)夫妻双方均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限补一套,其补贴额度按夫妻双方中较高一档享受。
申请流程:
申请人才租房补贴的各类人才必须与区人力社保局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请。凡符合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由本人填写《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在奉化区内租住房屋的相关合同、租金票据等,其他材料同人才公寓申购所需提供材料。
(二)资格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
(三)审议公示。区人力社保局将申请人情况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将审议通过的申请人员情况在人力社保部门网站、申购人所在单位等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租房补贴实行“先租后补”,补贴款按年计算。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于次年依据人才与用人单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发放至人才个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