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指南(条件+补贴标准)
申报时间:2020年4、7、10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
个人补贴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男性16-60岁,女性16-50岁, 其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女性年龄放宽至55周岁)内,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二)在宁波常住并持有居住证、或在宁波按规定缴纳社保的非甬籍城乡劳动者;
(三)院校学生(在甬就读以及宁波生源在外地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以上的毕业学年学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等;
2.证书工种及等级需在当年度《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以下简称“《培训补贴目录》”)内;
3.申请时间在证书发证时间之日起一年内;
4.已持有宁波市社会保障卡,且已激活金融借记功能。
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全日制双证制教育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能作为个人补贴依据。
补贴享受范围:
经培训获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均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次数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享受培训补贴项目每人每年不超过 3 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岗前技能培训享受补贴的课时标准由原来的不低于16课时提高至不低于32课时,全程需提供录像证明。
院校学生参加培训原则上应由所在的院校做好开班备案和培训工作,如学校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则在开班备案时需附上学校与培训机构的委托合同,学校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对第三方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
申请入口:宁波市职业培训公共服务网
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或户籍材料)电子图片;
2.已获证书电子图片(只需提供包含个人信息页面)。
申请流程包括:
1.申请。在培训服务网上进行信息注册,基本信息填写无误后会提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后选择补贴依据的证书,并在线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和相应证书电子图片。
2.受理。培训服务网根据个人社保缴纳地(或所在学校办学主体所在地)信息,将补贴申请提交至相应经办人社部门,并对是否受理成功给予提示。
3.审核。经办人社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
4.公示。经办人社部门应当在官网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经办人社部门应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拨付环节。
5.拨付。经办人社部门在公示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通过的补贴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