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南产业集聚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①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
②学历证书;
③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
④在温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其中ABCDE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附件2),可放宽至1个月;
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
⑥根据人才类别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ABCDE类人才称号入选文件或荣誉证书;
●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二)并联审核。
人才资格由区组织宣传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局、科技局、文化和教育体育局、民政和卫生健康局、社保分局等有关单位进行审核,住房资格由区交通和建设局进行审核。对通过人才资格条件、住房资格条件审核的人才名单,在官网上进行资格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根据房源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才数情况,制定认购方案,并在官网上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公布摇号选房方式。
(三)摇号选房。
委托公证处,组织取得认购资格的人才根据摇号选房公告到指定地点,按人才层次从高到低摇号选房。同层次人才先摇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分组入场,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房并确定具体房号,同组先选先得。具体流程另行公告。
摇号选房后,进行公示、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和承诺书以及办理相关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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