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瓯海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1〕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瓯海区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推荐
2021年瓯海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工作,并直接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二、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企业于7月26日前在国家和省网络申报系统上完成数据填报和材料上传工作。
三、资料准备
(一)“国网”提交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上报材料不涉密。
(二)“政务网”提交材料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以下简称“政务网”),进入省科技厅窗口,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入网络申报界面,填报企业自评表。
(三)纸质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分别送至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科技局。
四、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1〕5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人、电话
1.瓯海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周成春88539325 地址:娄桥瓯海区府行政中心1号楼607室科技管理科。
2.瓯海区财政局,联系人:王荣仁 88526746地址:娄桥瓯海区府行政中心1号楼512室管理科。
3.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瓯海区税务局,联系人:黄贤锋88599600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月乐西街100号510室税政二股。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