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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材料 温州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5 01:51:13
The Beginning

温州市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所需材料

  1《温州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需填写完整)

  2 本人申请报告

  3 申请人个人工作简历(与人事档案一致)

  4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完整,含首页地址栏)

  5 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现阶段婚姻状况证明;若有多次婚姻,需提供历次婚姻状况证明)

  6 公房使用证(有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的需提供)(复印件)

  7 申请人在职的,提供私房产权证复印件(1999年后购置的任一一套房产),未领取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

  8 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9 申请人或配偶有一方亡故的,需提供亡故证明

  10 工龄证明

  11 94工资制度改革表(人事局发)(工资审核表或调入工资审核表复印件)

  12 职务或职称证明(职称需提供单位聘书;职务需提供单位任职文件)(复印件)

  13 单位公示材料(公示期不少于10天)

  特别提醒:

  1、申请人在职的,1999年1月1日后必须有购(建)房,包括二手房或商品房(若所购房产已变更,需注明)。

  2、申请人或配偶由异地(含温州下辖县、市、区)调入,需出具原籍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当地住房福利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3、单位审查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应填写清楚,不得留空;提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由单位签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4、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配偶的“职务或职称”、“工作单位栏”应填写清楚,不得留空或以斜杠代替。

  5、第二次领取住房补贴,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购房证明、户口薄。

THE END

TAG:复印件  申请人  单位  公房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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