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永嘉居民医保享受待遇的时间:
2020年缴费期限内参加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因户籍迁入等原因年中参加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为完成参保缴费后的次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的新生婴儿,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为止。
3个月之后完成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参保缴费后的次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永嘉县出台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与去年10月永嘉县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相比,明确了筹资范围。
2021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主要有四类: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本县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在册学生儿童;已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国家、省、市规定应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其他人员。
缴费标准:2021年度筹资标准1300元,其中个人自筹400元,各级财政补助900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