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备案
参保人员需使用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
➤须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出具嘉兴市大病保险特殊药品使用备案表并提供相关病史信息,
➤由医疗机构上传至经办机构确认备案或由参保人凭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出具嘉兴市大病保险特殊药品使用备案表、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以及病理报告、基因检测报告等最近相关病史材料,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并确认备案。
二、配药指定机构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大病药品备案时,可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各一家作为配药指定医药机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