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部队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大学校,是砥砺品格、增强意志的好课堂,是施展才华、成就事业的大舞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一大批有责任、敢担当的有志青年携笔从戎、报效祖国。
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应征地:大学新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2、保留入学资格:大学新生入伍,高校为你保留入学资格,退伍后2年内可入学。
3、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同时,义务兵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家庭优待金。
4、升学优惠: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计划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4)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5)经学校同意,退役入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