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承办方
农村信用社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
2、贷款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河北户籍学生。
3、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利息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5、申请方式
每年申请时间在7月15日到9月25日,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登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填写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
1、承办方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目前仅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办,河北省内有3所:河北工业大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
2、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3、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4、贷款利息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5、申请方式
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THE END